昨天,偶听到一件事。
某外贸公司到一生产商采购了一批货,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中,到了验货阶段。等QC验货后,发现其中有一配件的质量不行,要求厂家返工。厂家接受,而后厂家提出一个建议,用另一种加工方式的配件替代质量不好的前一单货。外贸公司拿到实样看后,表示可以替代。这样,生产商安排工人进行全部返工,把原来不好的配件全部换下,等QC第二次验货。
真是的,QC在第二次验货后,竟说还不如第一次的好。这不是在耍生产商吗,不是彼此双方都已经协商同意更换的嘛!
外贸公司还说,要不多发20%-30%的货物给他们,那就可以安然出货。我就觉得很奇怪,那批货如果是不好的,生产商额外给你们再多的货也是无益处的,不能出货就是不能出货的,主动权在你外贸公司手中,验货没有通过的货,生产商是不敢出货的。如果生产商自做主张,私自出货,你外贸公司完全可以不付款的。每个人都一样,拿了别人多少的钱,就要给对方相应的货物,要公平交易,不能欺骗任何一方。
外贸公司的要求,厂家没有答应,而是进行了再次返工。厂家承诺,如果验货没有通过,他们会一直返工下去,直到通过为止,这是自己工厂内部的质量问题,应由自己厂家来承担。但是对于客人的额外要求,他们是坚决不会同意的。
我同意厂家的这种做法,是我们的问题就要面对;不是我们应承担的,就要说“不”,勇于说“不”。
有个问题值得我们大家一起深思下,做生意,我们要先有道德还是要先有生意?如果要先有生意,是不是可以不考虑别人的利益?